教育部、卫生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《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》的通知,要求科学有序地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。
教育部、卫生部的通知对何种情况下采取停课等防范措施有了明确的规定。如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,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%及以上,该班可实施停课,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。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学校报告后,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,并采集患者标本进行检测。确认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,应通知学校继续实施停课,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。排除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,学校可予以复课。班级停课由学校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决定实施。
教育部、卫生部的通知同时要求坚持晨检制度,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,应立即要求其暂停上学,并及时就医。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症状消失24小时后,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学。
学校、托幼机构应坚持知情、自愿、免费的原则,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本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,保障学生、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
南海网特约记者 彭总岸 琼海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