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海南媒体报道,11月30日,海口中院对两名犯下故意杀人罪、侮辱尸体罪的两名罪犯执行死刑。
据悉,罪犯刘昌俊,男,1995年生,四川泸州市人,2015年2月15日下午,在工地干活的刘昌俊带着何某某等孩子玩耍,之后,刘昌俊海又将何某某带回其在工地的板房,当晚,刘昌俊在房间内将何某某勒死,又将何某某衣服脱掉,试图将尸体放进箱子。期间,刘昌俊对尸体进行了猥亵。当日21时30分许,被害人亲属在刘昌俊暂住的房间内找到了何某某尸体。公安机关于次日凌晨将刘昌俊抓获。
2015年5月21日23时许,王春江酒后从其租住房翻入隔壁房内,惊醒了睡在该房的女业主吴某某。王春江害怕事情败露,遂用手掐住吴某某颈部致其死亡。后王春江对吴某某的尸体进行了猥亵。5月23日,王春江发现侦查人员在小区调查,害怕被发现遂逃至广西南宁市。同年6月3日,王春江在南宁市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海口中院经审理认为,两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所犯罪行极其严重,应依法惩处。经海口中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,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对两人执行死刑。(贺梦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