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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1月13日 18:34 来源:东方卫视 编辑:杨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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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 发改委11月12日发通知要求以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人民币4,140元为基准油价,当超出基准油价时,航空公司可适当收取燃油附加,但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比例不少于20%,即所收燃油附加不得高于超出基准油价部分的80%。发改委还表示,航空煤油价格跌破基准油价时,航空公司必须在5日内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。通知自2009年11月14日起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