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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1月09日 15:59 来源:南海网 作者:陈建利 黎伊 编辑:林妙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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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从今年10月1日起,我国化妆品行业开始实施新规定,所有新生产的化妆品必须标明所含成份,且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;进口化妆品须在其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注明所含成份。然而,记者近日走访三亚市区一些商场、超市的化妆品专柜发现,新规定实施已有一个月,化妆品成份标示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,在售的大部分化妆品依然没有“变脸”。

   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,目前市面上大多数化妆品尚未换上新装。在某广场的化妆品专柜,美宝莲品牌的洁面乳、柔肤水和精油系列产品换上了新装,有明显的“成份”二字说明,但“保湿因子”、“植物精华”、“功能性”等非具体成份的模糊语言,在化妆品包装上随处可见。

    不少市民认为,标注了产品的所有成份,可以通过了解所含成份来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化妆品。

   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,由于新规定是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,因此在此之前生产销售的化妆品存在一个过渡期,新规执法查处日延迟到明年6月,现在销售并不违规,但10月1日之后生产的化妆品都必须严格执行新规。

    南海网特约记者 陈建利 黎伊 三亚报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