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北京丰台区的王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租房,第二天因故找工作人员退定金时,被要求接受“潜规则”。
王女士称,本月5日,她看到一则出租房屋的广告,便与上面的联系人取得联系。对方自称是租房代理,王女士随其看完房后觉得房子不错,价格也合适,当时向对方交了1250元定金但并没有签合同。当晚,王女士在网上看到该中介公司的很多负面评价,便决定退租。第二天,王女士与前一天带其看房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,希望对方退还定金,但该中介工作人员却要求王女士接受“潜规则”,并表示之后会为王女士找一个免费的房子居住,不满意再换。此外,该男子还向王女士提出一起合住、约吃饭喝酒、发性感照片等要求。
事情曝光后,房产公司负责人表示,对此事具体情况还不太了解,建议王女士前往公司解决定金问题。同时表示,涉事员工的不当行为是管理中的失误,今后一定会加强对员工的管理。律师认为,该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违法,根据相关规定,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。(雷亚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