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住北京的女子李平和其丈夫王宁结婚已有15年,女儿小玉也有13岁了。可让李平没想到的是,丈夫王宁在外有了小三,且还生了一个儿子。为此,王宁两次向法院诉请离婚,为了保全家庭,李平一直没同意离,她甚至同意丈夫把同小三的儿子接近家门,以此来换回这段婚姻。近日,北京海淀判决再次驳回了王宁的离婚诉求。
据王宁诉称,他和李平1996年认识,2001年结婚。婚后,他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太大,没有共同语言,老是吵架,李平也不孝敬父母。于是2015年,他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,向海淀法院诉请离婚,但被判决驳回。王宁认为,此事后,李平仍不思悔改,我行我素,两人再无和好可能,故再次诉请法院判决离婚。对此,李平不同意。她说,两人学生时代就自由恋爱,还有感情在,她愿意接受第三者生的孩子,并给予对方一定的赔偿,以便来维持这个家的完整。最终,海淀法院认为,两人早年相识,具备一定的感情基础,王宁曾和他人有不正当关系,其行为应予谴责,并对夫妻的感情不和承担责任。故法院再次驳回了王宁的离婚诉请。(谢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