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国民用航空局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,这是颁布实施20年后,民航法即将完成第三次修订。据悉,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“民用航空安全保卫”的内容上,相关新增条文多达10条,其中,飞机上违规使用手机、谎报险情、“空闹”等14类行为将被界定为“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”,或面临5万元以内罚款。同时,经常要携带贵重行李的旅客们注意了,未来,受损行李的赔偿总额超出限额部分,航企可以拒绝赔偿。民航方面的专家称,“以国航国内航线为例,免费行李托运限重为20公斤,按照每公斤最多赔付100元的现行标准,最高赔偿旅客2000元。如果旅客要求赔付3000元就明显超出了限额,航企可以不赔偿超出部分。”
对此,不少网友和媒体也对“空闹”、“机上禁用电子设备”、“受损行李赔偿”的相关条款,提出了强烈质疑。有媒体指出,对航班延误及其赔偿的不满,是导致乘客出现过激行为的重要原因。现在只强调乘客应该怎样,却对航空公司相应的责任缺乏规定。在权利与责任之间,明显失衡。有网友称,“旅客行李受损本来就是承运方的责任,航空公司不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,只按重量赔偿,是不是太过霸道?”,而且“将制定具体经济补偿办法的权力交给了各航空公司。作为营利性的航空公司,指望其做出非常有利于乘客的补偿办法,很不现实。”(贺梦遥)